重劃業務

答:主管機關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應設置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委員會;農村社區得設置農村社區更新協進會,協助辦理農村社區更新及土地重劃之協調推動及成果維護事宜,農村社區更新協進會得聘請專家、學者參與規劃、諮詢。 

答:一、主管機關於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計畫書、圖公告時,得同時公告於一定期限內禁止該重劃區內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二、禁止期間,不得超過一年六個月。 

 答:辦理重劃辦理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全免;重劃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減半徵收二年。

答:土地之標售、讓售所得價款,除抵付重劃負擔費用外,餘款留供農村社區之建設費用 

答:折價抵付之土地,扣除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用地後之土地公開標售時,經農村社區更新協進會決定,得賦予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或該重劃核定時已設籍者,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答:折價抵付之土地,扣除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用地後之土地,應訂定底價公開標售,並得按底價讓售為國民住宅用地、公共事業用地或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用地。 

答:應繳納之現金負擔、差額地價,經限期繳納而逾期未繳納者及限期辦理遷讓而逾期不遷讓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答:重劃分配之土地,自分配確定之日起,土地所有權人應繳納之差額地價未繳清前,不得移轉或設定負擔。 

答:限期攜帶通知書、國民身份證、印章向指定銀行領取,委託他人代領者,應備具委託書由代理人攜帶領款人印鑑證明、印鑑章及代理人國民身份證、私章辦理領款。 

答:重劃區內之土地,扣除提供共同負擔之土地後,其餘土地仍依各宗土地地價數額比例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經分配結果,實際分配面積多於或少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繳納或發給差額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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