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條例專區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於107年6月27日上路,內政部為健全租屋市場,已建立「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包租代管服務制度,並具備「專業證照制度」、「業務責任規範」、「損害代償機制」等三大安全機制,透過法制化管理,可協助房東處理繁雜的租屋管理事務,及協助租賃雙方釐清權利義務關係,藉由產業用心經營,以建構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

在租賃條例制定前,有租賃需求的國人,在面對租賃權利義務關係不對等及租賃糾紛處理不易問題時,因租賃規範散落在民法、土地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法規,所以不容易訂定合理公平的租賃契約。

租賃條例施行後,內政部陸續發布「住宅租賃契約」、「住宅包租契約」、「住宅轉租契約」、「委託管理契約」等4項契約,將與租賃住宅相關之契約行為全面納管,讓國人簽約時有所依循,強化租賃權利義務關係,並解決常見的住宅租賃糾紛如押金上限、提前終止租約、使用租賃住宅之限制、修繕、室內裝修、租賃雙方之義務及責任、租賃住宅返還及遺留物處理等爭議。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一本通

※認識租賃條例短片:

解決租屋問題,請看租賃專法
<第1章-租賃契約篇>
解決租屋問題,請看租賃專法
<第2章-房屋修繕篇>
解決租屋問題,請看租賃專法
<第3章-租賃專業篇>

 

一、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登記:(業者懶人包下載-申辦許可登記簡單照步走)

(一)申請流程:

 

(二)申請書:

1.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

(1)​申請書 (doc版odt版)
(2)申請書填寫說明(doc版odt版)
(3)附繳文件一覽表(doc版odt版)

2.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

​(1)​申請書 (doc版odt版)
(2)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名冊(doc版odt版)
(3)申請書填寫說明(doc版odt版)
(4)附繳文件一覽表(doc版odt版)

新竹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聯絡電話: (03)5316713  聯絡地址:新竹市經國路一段632號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訓練課程訊息,請逕至仲介業全聯會網站查詢,聯絡電話:02-2358-2535(內政部委託期間107/8/1~108/6/30)或洽社團法人新竹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詢問,聯絡電話:03-5317786

 

二、新竹市已登記之租賃住宅服務業:

名單(108.4.17更新)

 

三、租賃住宅相關法規:

(一)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三)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四)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金繳存及退還辦法

(五)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六)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提供辦法

(七)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及登記收費標準

(八)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doc版odt版pdf版)

(九)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十)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住宅包租契約書範本(doc版odt版pdf版)

(十一)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doc版odt版pdf版)

(十二)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十三)住宅租賃事務輔導及獎勵辦法

四、內政部相關訊息:

(一)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前已經營租賃住宅代管或包租業務者及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之認定方式

(二)出租人將租賃契約之承租人個人資料交付予受任人或租賃住宅代管業者,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疑義

(三)課程講義:租賃住宅服務業申請設立相關法規介紹(107/7)住宅租賃契約簡介(107/10)租賃法律常識及運用(107/10)

(四)【財政部解釋令】租賃住宅包租業營業核認服務費收入方式

(五)參加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之學歷資格規定之解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