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見不動產糾紛案例及統計:
不動產交易私權糾紛原因眾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提供消費爭議案例分享及消費爭議案例統計供民眾查詢相關資訊理解自己的權益。
二、不動產糾紛消費爭議常見管道:
民眾如遇上私權爭議,為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可透過多元管道處理如「民事訴訟」、「消費爭議申訴」、「調解」或「不動產仲裁」等多元方式來解決,相關資訊彙整如下:
| 類型 | 管道 | 法律效力 | 聯絡或申請方式 |
|---|---|---|---|
| 民事訴訟 |
請洽管轄法院 |
透過法院判決,具有強制力,最為有效處理爭議之管道。 |
請洽各法院辦理。 另除不動產糾紛外,司法院亦針對不同類型的私權糾紛類型,整理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構(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查詢平台並可供查詢聯絡管道,敬請多加參考利用。 |
| 消費爭議申訴 | 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2.新竹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3.消費者保護團體 |
一般私法契約效力(雖只有私法契約之效力,但因為是根據雙方之合意達成協議,因此自動履行的可能性較高) |
請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爭議線上申訴系統點選「線上申請」,並瀏覽相關說明後,採「線上申訴」方式辦理(消費爭議流程)。 消費者保護團體 : |
| 調解 | 新竹市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 調解成立並經送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相同效力(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 |
東區區公所 連絡電話:(03)5218231#206 北區區公所 連絡電話:(03)5152525#214 香山區公所 連絡電話:(03)5307105#260 |
| 消費爭議之調解 | 調解成立並經送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相同效力(消費爭議調解辦法第30條) |
請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於原案件點選「申請調解」。 |
|
| 不動產仲裁 | 仲裁機構 (*需收費,相關資訊請洽各協會) |
仲裁成立經法院裁定後,得為執行名義,持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強制執行 (仲裁法第37條、第47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