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標埋設

【趕緊來關心您的權益】請依規定埋設界標,確保土地權益,避免界址紛爭

法令依據--土地法、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界標管理辦法
承辦人員釘社土地界標 ◎土地現場會同測量完成後,請您立刻在界址 點上釘設土地界標,並善加維護,讓您隨時都能清楚明確的找出土地界線,不但保障您的權利,且能免除日後又再花費時間金錢申請測量。
◎內政部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自112年5月1日起免費提供制式界標。
舉手之勞 好處多多
捶入土地界標 釘設土地界標
界址明確 無爭議
現場會同測量 現場會同測量近照
省時省力又省錢 大家安心有保障
 

◎土地法
第四十四條之一    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設立界標,並永久保存之……。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二百十一條第二項  申請人於複丈時,應到場會同辦理;申請人屆時不到場或不依規定埋設界標者,視為放棄複丈之申請,已繳土地複丈費不予退還。

◎界標管理辦法
第七條第一項    實施地籍測量時除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外,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自備界標埋設之;其界標規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施測。
第八條    相鄰土地間之界標,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會同鄰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埋設之。
第九條    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對土地界標妥為維護管理,永久保存,並不得任意移動或毀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