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標埋設
【趕緊來關心您的權益】請依規定埋設界標,確保土地權益,避免界址紛爭
法令依據--土地法、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界標管理辦法 |
◎土地法
第四十四條之一 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設立界標,並永久保存之……。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二百十一條第二項 申請人於複丈時,應到場會同辦理;申請人屆時不到場或不依規定埋設界標者,視為放棄複丈之申請,已繳土地複丈費不予退還。
◎界標管理辦法
第七條第一項 實施地籍測量時除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外,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自備界標埋設之;其界標規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施測。
第八條 相鄰土地間之界標,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會同鄰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埋設之。
第九條 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對土地界標妥為維護管理,永久保存,並不得任意移動或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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