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業務

依據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等規定,實施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促進土地資源保育利用與均衡發展。
1、違反使用土地案件,依區域計畫法規查處。
2、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興辦事業計畫及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異動登記業務。
3、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
4、核定地政事務所陳報之非都市土地更正、補註用地別、註銷編定及補辦編定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