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原因標準用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內政部修正「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
內政部修正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
內政部公告修正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及其實施日期
行政院修正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贈與公有土地辦法部分條文
內政部修正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生效
內政部修正登記原因標準用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