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資料
(一)面積:14.1384公頃。
(二)土地所有權人數:377人。
1.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數:375人。
2.公有土地所有權人數:2人。
(三)平均負擔比率:50.71%。
1.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34.28%。
2.費用負擔比率:16.43%。
(四)領回比率:49.29%。
二、開發地區
本重劃區坐落新竹市東區,範圍包括關東、長春及新莊段部分土地,其四至如下:
東 : 以編號4-10-15M計畫道路與關東路交接處為界。
西 : 以編號4-8-15M計畫道路與新莊街路口東側為界。
南 : 以編號4-9-15M計畫道路臨接公(兒)三為界。
北 : 以關東路上(青雲加油站)西北側為界。
備註 : 本重劃區除前揭範圍外,另含內灣支線旁新莊段公園用地部分範圍。

三、開發歷程
(一)成立籌備會
新竹市政府94年8月30日府地劃字第0940082692號函同意成立籌備會。
(二)核定重劃範圍
新竹市政府95年1月3日府地劃字第0950000609號函核定重劃範圍及名稱。
(三)核定重劃計畫書
新竹市政府95年5月8日府地劃字第0950043290號函核定重劃計畫書。
(四)公告重劃計畫書
新竹市東區關長自辦市地重劃區籌備會95年5月11日關長自籌字第012號公告重劃計畫書,公告期間自95年5月10日起至95年6月9日止計30日。
(五)禁止土地移轉、分割及設定負擔公告
新竹市政府95年8月2日府地劃字第09500751932號公告,自95年8月20日起至97年2月19日止,計1年6個月,禁止或限制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 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六)核定重劃工程設計書圖
新竹市政府95年11月2日府地劃字第0950110486號函核定重劃工程設計書圖。
(七)評定重劃前後地價
新竹市95年第1次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新竹市東區關長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後地價。
(八)核定計算負擔總計表
新竹市政府96年5月8日府地劃字第0960045873號函核定計算負擔總計表。
(九)土地分配公告
新竹市東區關長自辦市地重劃會96年6月26日關長重劃字第96064號函公告土地分配各項圖冊,公告期間自96年6月28日起至96年7月28日止計30日。
(十)地籍整理及權利變更登記
新竹市政府96年10月24日府地劃字第0960109155號函囑本市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整理及權利變更登記,該所於96年11月20日辦竣土地登記。
(十一)交接土地
96年11月14日辦理私有土地交接事宜。
(十二)公共設施點交接管
97年1月24日本府接管公共設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