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祖先財產,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列管標售
新竹市107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從4月1日開始公告至6月30日止,計有土地604筆、建物58棟,依107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高達7億餘元。而歷年被列管的土地更高達6,290筆,公告現值逾48億元的土地尚無人繼承。
是祖先辛勤奮鬥而來的成果,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公告,繼承人應在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至國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以專戶保管10年,限期屆滿前未領取者,將歸屬國庫,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才能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繼承關係若複雜,或人數眾多而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建議民眾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有任何繼承登記疑義可洽新竹市地政事務所03-5325121分機140或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