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業已完成人工登記簿謄本核發系統功能,各直轄市、縣(市)登記機關臨櫃核發跨縣市人工登記簿謄本作業,自107年2月14日起實施,跨縣市核發之人工登記簿種類包括人工登記簿新簿、舊簿包括土地登記總簿及建物登記總簿、光復初期土地及建物舊簿、日據時期土地及建物登記簿、土地台帳、共有人連名簿等,請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