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地政士開業執照、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及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110年5月至8月,延展至110年9月1日,並應於期限內(110年9月1日前)完成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