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新竹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公告
主辦單位: | 地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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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20/06/15 |
發文字號: | 本府府地用字第1090088310號 |
依 據
規費法第10條第1項
一、 修正「新竹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業於108年10月28日府行法字第1080162572號令發布施行,並經新竹市議會109年5月29日竹市議議字第1090300238號函同意備查。
二、自109.6.15日起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申請各項變更編定案件,本府收費依公告修正後費用收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