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030066344號
廢止本部九十年五月八日台內地字第九○○六九四一號有關金融機構因放款需要所為估價,不受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十四條限制之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