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地租約變更須檢附現耕繼承人切結書、非現耕繼承人同意書或分割協議書,而未檢附印鑑證明,須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可預約書面、傳真或電話申請至耕作地核對身分,為便利民眾耕作的時間,讓申請人無庸至地政處核對身分,由承辦員親至耕作地核對身分。
電話:03-5216121分機322,430
傳真:03-5229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