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實施,帶動地方發展
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於本(103)年4月22日核定,並公告30日(自103年4月29日至103年5月29日止)。
新竹市政府地政處表示,本案市地重劃區係位於變更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新竹市部分)(第一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範圍內,該籌備會已取得範圍內全體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及其所有土地面積過半數之同意,並檢附重劃計畫書、表、圖冊向市府申請實施市地重劃,市府已於本(103)年4月22日核定,該籌備會依規公告30日(自103年4月29日至103年5月29日止),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滿日起二個月內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如需閱覽重劃計畫書內容,請至市府、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新莊里、埔頂里、千甲里、關東里等里辦公處或該籌備會會址(新竹市東區崇和路90號)閱覽。
本案市地重劃區之實施,將使區內公共設施完善,減輕政府因徵收土地、公共設施工程費及地上物補償等財政負擔,消除畸零地,使每宗土地均面臨道路立可建築使用,解決共有地不利使用,改善環境,提高土地利用價值,進而帶動地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