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8年12月1日生效

內政部公告訂定「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中華民國108年12月1日生效,內容詳如行政院公報。
內政部並同步公布「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契約書範本(出租人為非企業經營者/出租人為企業經營者適用)」,提供需要者自行下載多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