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撥用業務

依據土地法及國有財產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撥用取得因興辦公共事業所需之公有土地。
1、協助擬定撥用計畫書。
2、撥用計畫書之審查及陳報。
3、囑託辦理撥用土地之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或所有權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