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令:廢止「大陸地區土地及營建專業人士(乙類)來臺從事不動產相關活動審查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41302764號

廢止「大陸地區土地及營建專業人士(乙類)來臺從事不動產相關活動審查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部  長 陳威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