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議員關注本市105年公告地價調整問題 地政處說明

新竹市議會第九屆第四次定期會今(16)日進行市政單位業務質詢,新竹市議員吳國寶,關注本市105年公告地價調整問題,地政處說明如下:

依據104年內政部函文要求調整公告地價,本市平均漲幅定為28.29%,低於中央規定比率與全國平均,且推出3項主動措施,包括積極輔導民眾申辦自用住宅、新訂「新竹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日前也主動發函通知民眾補申請自用住宅,降低民眾負擔。

105公告地價之調整,主因為內政部104年要求各縣市調整幅度應不低於103年~105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整率,本市經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調幅28.29%,低於全國調幅30.54%,市占比僅18.55%,低於全國20.5%,排名第13;以全市98.6%地價稅納稅戶,(自用住宅47.24%、第1級稅率51.34%),僅分別平均增加350元至1200元的稅額,負擔不大。

有關議員表示未尊重議會提案內容部分,公告地價調幅依規由新竹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決定,非行政單位得自行決定。

市府104年12月15日收受議會提案後,即於104年12月24日地價評議委員會中提出報告,經委員會考量議會提案、市場行情、社會經濟與民眾賦稅能力,下修104年12月10日議決內容,評定105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28.29%,調幅仍小於全國平均漲幅30.54%,顯見市府在降低市民課稅負擔上,已盡最大努力,相關辦理情形並於105年1月15日回覆議會與副知所有議員。

另外市府已主動採取3項措施,包括今年已主動輔導民眾辦理自用住宅計9,392件,11月10日也率先通過「新竹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並發函通知本市各社區管委會及區公所等協助宣導。並針對可能適用自用住宅而尚未提出申請的民眾,稅務局也發函主動輔導3700多戶市民,於11月底前完成自用住宅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減輕民眾繳納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