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複丈建物測量案件跨域服務 今年起擴增至與11個縣市合作

為解決民眾申辦地政業務送件煩惱,內政部訂定登記機關受理跨縣市代收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作業原則,其適用範圍以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與其他直轄市、縣(市)之登記機關間協助代收申請。本府為提供民眾更多服務,今(104)年起擴大本市地政事務所與各縣市轄區之地政事務所跨域合作,從過去金門、連江、澎湖等3個縣市,增加新北市、台北市等8個縣市,共與11縣市互相協助辦理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收件服務、核對送件人身分及檢查應附文件事宜,民眾可就近送件,除免去舟車勞頓之苦,更可節省交通費與時間。

已洽定合作縣市、時間如下:
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104年3月25日起
臺南市:104年4月1日起
高雄市、嘉義縣:104年4月7日起
桃園市、宜蘭縣:104年4月10日起
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