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港清自辦市地重劃區實施,帶動地方發展

新竹市北區港清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於本(103)年3月26日核定,並公告30日(自103年4月2日至103年5月2日止)。

新竹市政府地政處表示,本案市地重劃區係位於新竹漁港特定區主要計畫範圍內,地形方整,該籌備會已取得範圍內全體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及其所有土地面積過半數之同意,檢附重劃計畫書、表、圖冊向市府申請實施市地重劃,市府已於本(103)年3月26日核定,該籌備會依規公告30日(自103年4月2日至103年5月2日止),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需閱覽重劃計畫書內容,請至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新竹市港北里里辦公處(新竹市延平路三段141號)或該籌備會會址(新竹市西濱路一段46號)閱覽。

本案市地重劃區之實施,將使區內公共設施完善,減輕政府因徵收土地、公共設施工程費及地上物補償等財政負擔,消除畸零地,使每宗土地均面臨道路立可建築使用,解決共有地不利使用,改善環境,提高土地利用價值,進而帶動地方發展。